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要求,结合本市节能减碳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关于发布北京市2014年节能减碳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推荐名单的通知》(京发改〔2014〕155号)和《关于发布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管理体系第三方评价机构推荐名单的通知》(京发改〔2014〕2768号)。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12日